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房屋租赁合同中这样约定涨幅:“甲乙双方约定,自第三年起,房屋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9%”,业主要求从第三年起,房租每年递增9%,而承租方理解是第三年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增加9%,以后租金不变,不是每年都要增加,双方理解上存在歧义。
请教律师如果理解正确?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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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8 11:46 fangx1……(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28 11:59
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
、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
思。
、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
思。
2 110网律师 2011-09-28 12:14
业主的理解是正确的。不存在歧义。
3 张向锋律师 2011-09-28 21:07
个人认为条文意思为每年递增。理由是自第三年起,而不是第三年。并且是用的递增,不是增加。
4 110网律师 2011-09-28 21:33
应当是每年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