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两家有竞争的企业上班 A原是我公司职员,在上班期间怂恿我公司另2名职员,一起注册了一家和我们一个行业的公司,打算在我公司继续挖人过去,后来事情败露,自离了。请问要支付这三人工资吗?他们这种行为有罪吗?
2011-09-27 19:18 运用(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27 19:31
有罪倒谈不上。你可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09-27 21:58
看情节严重程度是否构罪,至少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1-09-27 22:08
具体要看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中有无约定的。
4 110网律师 2011-09-28 08:52
看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是否有竞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