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能否享受政府补偿? 我与2000年参加学校全额集资建房,分得一套85平米楼房。2011年9月学校下发通知说该房要拆迁,并说该房属于未房改房,还需缴纳学校部分费用才能按私有房享受政府拆迁补偿。但我已于今年3月份私自出售了该房,并与对方签订有房屋买卖合同。请问此合同是否有效,我能否享受政府补偿?
2011-09-26 23:18 玄之乎(山西-晋中)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9-26 23:32
看合同形式和内容
2 孙新律师 2011-09-27 09:06
无产权的无权出卖房屋
3 孙新律师 2011-09-27 14:53
没有产权的话不可以出售
4 孙新律师 2011-09-29 21:33
你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你应当返还他人购房款,以及购房人的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同时,拆迁补偿款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