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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聘,怎样维护自身权益
公司解聘,怎样维护自身权益 您好,我与公司签2年合同(已工作一年)公司现在已经私下准备好阶替我的员工了但公司单方面还没有跟我提出解聘。我是与总公司签的合同双休,但工作半年就被分到分公司,他们写了调令,可我没有签字也没见原件。分公司变成单休也没给我额外的工资补助。请问我要怎么做?
2011-09-26 14:46 ZiC13(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26 14:52
如果不喜欢这份工作就辞职吧,没有按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话就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
2 孙新律师  2011-09-26 15:12
你可以聘请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3 康治斌律师  2011-09-26 15:3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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