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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寻找新劳动法或法律界专业人士
高分寻找新劳动法或法律界专业人士 我2002年通过关系进入本市一事业单位上班至今,没有编制没签合同,属于临时工,工资比最低工资标准低,单位什么保险都没有,到现在已经6年多了,我想向各位高人请教下:根据最新的劳动法,通过什么图径,我能得到编制或者和单位签合同,单位侵犯我的哪些权利,还有就是如果签了合同我的工资能是多少《有编的同事工资是2000元》,如果我想永久在单位上班,是不是最好到满一年《也就是2009年1月1日》后在找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啊?写的有点多,但这事对我太重要了,关系我的后半生,希望懂这个朋友给个详细的回答。谢谢
2008-10-14 12:02 枣庄特工(山东-枣庄)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10月14日 13时16分

 1、得到编制不是劳动合同法所决定的,这需要人事部门来确定。但单位应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2、单位没签劳动合同,应当自08年2月1日支付你双倍工资、工资标准按照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确定,但必须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3、如果超过一年不签书面合同,就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08-10-14 13:59
你既然靠关系,那就继续用关系
3 舒瑜律师  2008-10-14 12:07
事业单位编制的问题并不由劳动合同法来规范。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要求用人单位补足。
你可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按月向你支付双倍工资。
4 110网律师  2008-10-14 12:12
赞成楼上说法。
5 孙新律师  2008-10-14 14:26
如果你们之间是雇佣关系,你的要求都不能成立。
6 110网律师  2008-10-14 19:18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就是签订合同,亦应当根据同工同酬的用功原则确定工资。其实合同无论怎样签,都可以解除,只不过有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违法成本较大。
7 陈新明律师  2008-10-20 16:51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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