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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您好,我租了一套房子,合同签订租期一年,但是,房客半年搬走了
杨律师您好,我租了一套房子,合同签订租期一年,但是,房客半年搬走了 杨律师您好,我租了一套房子,合同签订租期一年,但是,房客半年搬走了,并没有告知我,现在人来了,水电费他也没有交,但是,他有1000押金在我这里,我应该退押金吗?
2016-03-02 17:36 ask201……(天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6-03-02 17:40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 刘秀章律师  2016-03-02 17:51
扣除水电费之后按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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