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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保证合同》的问题:保证人在同一个区间内签订了两个《最高额保证合同》,两个都有效吗?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问题:保证人在同一个区间内签订了两个《最高额保证合同》,两个都有效吗? 保证人在同一个区间内签订了两个《最高额保证合同》,两个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均相同,但保证金额不同,两个保证合同都有效吗?两份合同的保证金额可不可以累加?例如:A公司为B公司在C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2011年1月1日,A公司和C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B公司在C银行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期间办理的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2011年3月1日,B公司在C银行增加借款500万元,A公司和C银行针对新增的500万元借款又签订一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为B公司在C银行在2011年3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期间办理的最高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请问:A公司签订的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都有效吗?最高额保证的金额能够累加吗?A公司是不是要承担1000+500=1500万元的担保责任?C银行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2011-09-23 17:57 law_ci……(河南-郑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24 16:29
担保合同是副合同,主合同生效,担保合同对应的副合同也生效。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它们各自为之相对应的主合同起担保作用,并非简单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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