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在二手房交易完成后,卖方违约,我该如何对其进行索赔? 我购买了一套40万的二手房,手续合同房款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合同中注明9月10日为交房日,但房主以为房款未到帐拒绝交房,房主于9月19日通知我去拿钥匙,验房收房.我进入到房内,发现其中一间屋内的木地板已经被撬走,这和我当初看房时不符了,当初看房时说好是带精装修的,且合同中注明以当时看房实物为准(中介同意为我作证)于是我拒绝进行收房并报警做了立案.购房合同中注明延迟交房一日按千分之1进行赔偿,延迟15天以上交房的按10%进行赔偿,这个额度是否合理?我已经决定对房主进行起诉.
请问我如何进行索赔呢?索赔金额是多少呢?在法院立案期间是否计入延迟交房时间呢?
请问我如何进行索赔呢?索赔金额是多少呢?在法院立案期间是否计入延迟交房时间呢?
2009-09-24 15:18 renren……(天津-河东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9月24日 15时31分
按照你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赔偿。庭审辩论结束之前计入延迟交房时间
2 110网律师 2009-09-24 15:43
可以按合同的约定或者你的实际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3 罗海华律师 2009-09-24 15:45
违约金不能过高,过高法院可以降低,你可以提,但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