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让职员工加班,却不给予加班费是合法? 公司招聘我的时候,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五天半八小时制,可现在却安排我礼拜六下午和礼拜天都要来上班,却又不给予我加班费,请问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向公司索要加班费?我能否通过《劳动合同》或劳动局来向公司索要我应得的加班费?
2011-09-23 16:04 PqF7797(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2011-09-23 16:05
1,你要保留好相关加班证据,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2,不给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不给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1-09-23 16:22
公司的行为不合法,你可以向公司索要加班费。公司如果不支付加班费,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告。
3 110网律师 2011-09-23 18:08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如有争议,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1-09-24 10:02
加班应该支付加班费。协商不了,可申请劳动仲裁。
5 吴君瑜律师 2011-09-24 23:12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