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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辞工
无固定期限合同辞工 1/ 09年7月签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自己提出辞工,有没有赔偿?2/ 2001年进厂,公司没有购买住房公积金,08年才开始购买住房公积金。但我们进厂时有一个雇员手册上面说有公积金,是底薪的6%,这个跟住房公积金不知道是不是一样的。现在公司说公司要给个人缴纳社保,要从这个6%的公积金里面扣,超出部分公司补,没有超出的才算个人的。请问合法吗?要怎样维权?
2011-09-23 13:32 Msh1622(广东-东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23 16:16
如果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社保个人需要缴纳的部分公司可以从工资中代扣,但从公积金中扣除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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