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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上班4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到现在还没签劳动合同,由于待遇问题,我现在不想做了,请问最后一个月的
我已上班4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到现在还没签劳动合同,由于待遇问题,我现在不想做了,请问最后一个月的 面试时,面试人员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过后才签劳动合同,转正之后待遇要看能力而定,区间在2000-3000多,我现在已经工作了将近4个月,我第一次找厂长谈工资问题,厂长说要和老板娘商量,然后一周没有消息,我又去找厂长谈,厂长说工资在2300左右,我觉得待遇太低,现在不想做了,请问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应该怎么算,有保险盒补偿吗?
2011-09-20 10:40 441959……(江苏-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09-20 10:45
最后的工资,要求按规定支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1-09-20 10:47
你可以辞职,工资拿得到的。
3 110网律师  2011-09-20 11:29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4 孙心远律师  2011-09-20 13:59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三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拖欠你的工资是要付的
5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09-24 15:27
收集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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