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以迟到的理由开除员工而不支付赔偿金 公司有一个所谓的管理制度,三个月累计迟到10次以上可以开除。
那是否他们可以打着你是因为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的而不是被“辞退”的旗号不给支付正常的N+1个月的解除合同赔偿金。
那是否他们可以打着你是因为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的而不是被“辞退”的旗号不给支付正常的N+1个月的解除合同赔偿金。
2009-09-22 11:36 newamy(广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范某律师 2009年09月22日 11时56分
如果公司制度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公布,则需要经过职工大会同意并且公示才可作为裁判依据,这样公司是可以以你违反了公司制度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赔偿金。
若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公布的,若无证据显示公司制度内容明显违反法律,存在不公平之处,并且又已经公示的话,也难以认定该制度无效,公司同样可以以上述理由合理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若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公布的,若无证据显示公司制度内容明显违反法律,存在不公平之处,并且又已经公示的话,也难以认定该制度无效,公司同样可以以上述理由合理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2 110网律师 2009-09-22 12:43
这个问题就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怎么约定的。
3 110网律师 2009-09-22 13:30
公司制度违法法律禁止性规定是无效的。
4 110网律师 2009-09-22 14:12
公司可以凭该制度辞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