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月15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18号请假回家,22号公司要求我回去上班 我于2月15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18号请假回家,22号公司要求我回去上班,要不然就直接办离职,理由是事假不能连续4天,但是我请的是丧假,爷爷去世。请问公司这样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做?
2016-02-22 09:05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6-02-22 09:54
您好,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2 李小利律师 2016-02-22 09:07
您好,建议与公司协商处理。
3 喻远军律师 2016-02-22 09:24
可以进行协商处理
4 沈辉律师 2016-02-22 09:28
您好:1.法律并没有对丧假进行规定,建议您与公司协商处理。2.如果您想辞职,提交书面申请后一个月即可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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