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征地 广西桂平市政府在没有征求任何民意的情况下,强行将罗容村、良美村、新龙村等多个村庄大面积耕地“卖给”开发商,用于兴建陶瓷厂,但是没有给农民任何“征地补偿”。农民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是桂平市政府不承认证书的合法性。村民曾经向当地法院起诉,但是法院拒绝受理,也没有给出不受理的理由。请问,农民应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1-09-16 11:02 zyP5492(安徽-合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16 11:32
我已经回复了你的问题。
2 110网律师 2011-09-16 17:50
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反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