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有财产中的其中一方“私有”份额问题 夫妻50多年,2003年其中一位病故;
有一套房改房,93年开始进行货币置换,于93、95、98、04年共四次缴纳房款和存量置换;其中04年这次已经不是夫妻关系维系时期,所以未亡人一方认为这次缴纳的房款应属于这套房产中的“私有”部分,应区别开来;
这种认识正确吗?有无法律法规方面的依据?
有一套房改房,93年开始进行货币置换,于93、95、98、04年共四次缴纳房款和存量置换;其中04年这次已经不是夫妻关系维系时期,所以未亡人一方认为这次缴纳的房款应属于这套房产中的“私有”部分,应区别开来;
这种认识正确吗?有无法律法规方面的依据?
2011-09-15 12:10 xin513(贵州-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唐羽生律师 电话:15329803560 2011年09月15日 12时33分
属于共同财产,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2 李同红律师 2011-09-15 12:59
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