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关于病亡职工患病期间的病假工资及病亡后子女的扶养费的执行标准是多少 1、我妹夫身前是内蒙乌海一民营企业的职工,2005年2月签定劳动合同,2009年9月25日查出患病,同时一直未上班,直到2011年6月病故。从2009年10月到2011年6月一直企业给发放500元工资,请问这合理吗?
2、我妹的孩子现在4周半,请问孩子的扶养费怎样领取?
2、我妹的孩子现在4周半,请问孩子的扶养费怎样领取?
2011-09-15 10:19 liqiao……(内蒙古-乌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9-15 10:36
在有医保的情况下,企业给付的工资不应当低于当地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