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已破裂,对方去外地打工1年半,我起诉离婚!法院以对方在外地为理由,不受理 夫妻感情已破裂,对方去外地打工1年半,我起诉离婚!法院以对方在外地为理由,不受理!我应该怎么办?
2016-02-15 17:07 ask201……(安徽-芜湖)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2-15 17:20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向你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 张 静律师 2016-02-15 17:27
建议就近找律师维权
3 张炎律师 2016-02-15 20:28
可以来电或来所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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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复夫妻感情已破裂,对方去外地打工1年半,我起诉离婚!法院以对方在外地为理由,不受理
0个回复夫妻感情已破裂,对方去外地打工1年半,我起诉离婚!法院以对方在外地为理由,不受理
1个回复律师你好我妻子由于她妈的挑拨以我性格脾气不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理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5个回复第二次法院起诉离婚,对方又缺席出庭。我方又拿不出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会判离吗?
3个回复现在我们协商不了,我到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女方不到场,又由于夫妻感情破裂证据不足判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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