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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已破裂,对方去外地打工1年半,我起诉离婚!法院以对方在外地为理由,不受理
夫妻感情已破裂,对方去外地打工1年半,我起诉离婚!法院以对方在外地为理由,不受理 夫妻感情已破裂,对方去外地打工1年半,我起诉离婚!法院以对方在外地为理由,不受理!我应该怎么办?
2016-02-15 13:12 ask201……(安徽-芜湖)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承龙律师  2016-02-15 13:44
“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婚姻法》明确列举的,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种情形必须由人民法院来认定并通过判决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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