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已破裂,对方去外地打工1年半,我起诉离婚!法院以对方在外地为理由,不受理 夫妻感情已破裂,对方去外地打工1年半,我起诉离婚!法院以对方在外地为理由,不受理!我应该怎么办?
2016-02-15 13:12 ask201……(安徽-芜湖)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承龙律师 2016-02-15 13:44
“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婚姻法》明确列举的,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种情形必须由人民法院来认定并通过判决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关系
相关法律问题
夫妻感情已破裂,对方去外地打工1年半,我起诉离婚!法院以对方在外地为理由,不受理
0个回复夫妻感情已破裂,对方去外地打工1年半,我起诉离婚!法院以对方在外地为理由,不受理
1个回复律师你好我妻子由于她妈的挑拨以我性格脾气不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理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5个回复第二次法院起诉离婚,对方又缺席出庭。我方又拿不出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会判离吗?
3个回复现在我们协商不了,我到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女方不到场,又由于夫妻感情破裂证据不足判不离
1个回复现在我们协商不了,我到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女方不到场,又由于夫妻感情破裂证据不足判不离
3个回复现在我们协商不了,我到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女方不到场,又由于夫妻感情破裂证据不足判不离
1个回复您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我已经两次起诉离婚,可是法院以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为由不予以判决离婚
2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