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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与加塞进来的纠纷
拆迁安置与加塞进来的纠纷 92年拆迁,我和我母亲及姥姥作为被拆迁人,安置回迁房(一直没有买,是公房)。户口本上至07年之前,均只有我们三人户口,姥姥的其他子女各有自己的房产,07年我舅舅把户口迁进来,并和我们一起居住在这套公房里,请问将来我姥姥没了,我舅舅能承租么?这房子将来怎么处理?怎么才能把承租人变成我?其他户口不在这的姨妈舅舅们,是否要给他们补偿?
2011-09-13 16:38 Hia8210(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赵江涛律师  2011-09-13 16:40
与产权人协商
2 赵亮律师  2011-09-13 16:40
公房变更承租人需要经过产权单位的同意,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去世后,同住的人有权承租,与户口关系不大。
将承租人变成你只要产权单位同意就可以了,公房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所以不存在补偿其他人的问题。
3 李同红律师  2011-09-13 20:10
变更承租人需要经过产权单位的同意
4 徐卫东律师  2011-09-13 21:04
建议咨询房管部门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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