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企业工伤是怎么报销的,养伤期间的工资是怎么按什么标准算的,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 我是个企业管理人员,在湖北分公司搬新厂房的时候因闲置设备倒下来,压到左脚小腿导致2处粉碎性骨折,当时由员工帮忙把我送到医院治疗,花费3500元,还有1500护理费,都是公司支付的.现在已经快3个月了,还不能行走.在湖北疗伤期间向公司借了2800元,公司只在6月份在我工资卡里打了1000元,7月8月工资卡里都没有打钱,期间有几次我自己去医院检查过还开了一些疗伤的药,大概花费1000多元,现在我不知道浙江省的工伤报销是怎么报的,还有期间的工资是按怎么标准发的,包括其他的补贴是怎么算的.
2011-09-11 15:22 WaU7351(浙江-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9-11 19:04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解决,必要时候,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2 2011-09-14 08:23
你好,可以主张误工费等,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