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不是家庭纠纷? 我叔到我家门前将我母亲打的面部肿,眼部有瘀血,额头有两处破皮创伤,膝盖、胳膊肘、脚踝有小面积破皮创伤。请问这属于哪类法律问题,够不够成轻伤?
2009-09-16 15:31 868266……(山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滕月辉律师 2009-09-16 15:34
是否构成轻伤应先去鉴定,只要构成轻伤,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
2 110网律师 2009-09-16 15:38
是否构成轻伤要需法医鉴定,如构成你可以要求你叔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3 110网律师 2009-09-16 15:40
可以报案处理,是否构成轻伤,可以由公安部门来做鉴定
4 110网律师 2009-09-20 13:43
鉴定伤情,才能定性为治安那件还是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