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不是欺诈罪(合同协议) 乙方为甲方合法录用的正式在职员工,到职日为2006年06月26日,最近期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为2007年07月01日至2010年06月30日止。
现因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中没有达到甲方的考核标准,经平等协商,甲乙双方均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甲方一次性支付2113元终结,乙方不再有任何主张。
备注:如果双方已签字(但乙方在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下签订的)
现因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中没有达到甲方的考核标准,经平等协商,甲乙双方均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甲方一次性支付2113元终结,乙方不再有任何主张。
备注:如果双方已签字(但乙方在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下签订的)
2008-12-05 09:50 s40326……(江苏)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年12月05日 11时31分
自愿签订,不属于欺诈。
2 110网律师 2008-12-05 10:39
如补偿到位,不是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