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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问题
劳资纠纷问题 您好!公司因经营不善宣布破产,6月底拖到现在才开始处理,其中7、8月是未生产的,老板一直拖着没理,现有下面几个情况:
1、公司7月借我几万块未还,借条写着十五天内,但至今无音讯,我准备起诉追回;
2、在其中一个股东的支持下,几个管理的包括我在内在7月份接单做货,收入未归公司,参与者各分了一万块钱,当时只是签了一份总收入工费多少,我们各拿一万的手写表单。
3、现在公司开始着手处理员工遣散问题,但公司在应付我工资及遣散费的同时,直接未出示任何一万的单据情况下,直接扣除上面2项中的一万,说是该份收入归公司所有,完全未提及我借给公司的钱。

我想请问这种遣散方式合理吗?那一万可以直接这样扣减吗?我该怎么办???麻烦各位指点~感激不尽!
2011-09-09 23:35 kingly(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09 23:54
个人认为双方应本着诚信的态度处理问题,公司拖欠的借款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可以分别向当地法院和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支付,但私分公司财产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符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望与公司协商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1-09-11 15:57
可以起诉,搜集相关的证据,所涉法律问题复杂,建议必要时可委托律师把握整个诉讼的法律风险。如需法律帮助,可携带资料直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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