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补偿办法 我是2006年10月1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到2011年9月30日止,中间有两次续订,现单位于2011年8月30日终止合同,请问应该怎么补偿?
2011-09-09 13:51 scx112……(浙江-宁波)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09-09 15:19
5个月补偿,非法解除,算双倍.
2 罗远水律师 2011-09-09 14:11
单位应补偿你5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补偿金(10个月工资)
3 倪振杨律师 2011-09-09 15:02
需要看是否合法辞退?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员工可以申请仲裁要求: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
3、如果是临时通知解雇的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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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员工可以申请仲裁要求: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
3、如果是临时通知解雇的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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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10网律师 2011-09-10 14:03
一般情况下的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龄一年一个月工资计算,余月超过六个月的按一个月工资计,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