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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劳动法里违约金的规定
关于新劳动法里违约金的规定 我跟一所事业单位签署了就业合同,合同时间是3年,于07年7月1日签的,后来在08年1月的时候重新签了一份,时间也是3年。现在本人想提前辞职,需不需要交违约金啊。企业规定如果要辞职必须交8000的违约金,这和收入明显不符合,本人年薪是1万8.在单位上班前,企业组织了岗前培训和考试,但是都是我们自己出钱上的辅导班和参加考试,问这种情况企业收违约金算不算不合理。
如果不合理的话,我坚持致辞,企业私自扣留我的户口以及档案,我该怎么办?
我所在的企业在当地也算是一个大的事业企业,后台很硬。
麻烦帮我分析一下,万分感谢!
2008-08-16 23:03 pmf518……(湖北-荆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08-17 01:14

  1、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不能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所以你单位要你交8000违约金的做法是无效的。
  2、如果单位提供了培训,那么你辞职的话,应该支付单位培训费,但是由于单位没有为你提供培训费用,因此你不用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3、单位扣留你的户口和档案,违反法律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孙金刚律师  2008-08-17 11:17
同意高律师的建议,不过你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你所在单位。(你自己应保留有单位已收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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