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出台后,2007年签的工资协议中工作不满三年违约金3000,落户费2000,档案管理费100 07年10月签的工资协议中有一条通过高校就业机构聘用人员工作不满三年违约金3000,落户费2000,档案管理费1000,是不是违反新劳动合同法了?本人今年2月辞职的,单位要我交6000元 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
2010-09-12 15:16 EtS5924(安徽-合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09-12 15:29
不合法。可以不支付。
2 王海波律师 2010-09-12 15:46
协议中规定不合法,你不需要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