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拒签保密协议(不合理协议)为由辞退我 我的情况比较复杂。2009年5月初,我被一家软件公司录用,当时因各种原因公司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后因公司经营不善,在2010年9月份左右,由令一位投资者接纳,并更改了公司名称,且接收了我。在2010年10月份,投资者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日期些的是2010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日。10年11月份开始让催我签订《保密协议》,因为我认为协议里含有大量不平等条款而拒签。那时公司技术员少,没有追究什么。
今年公司招了技术经理,公司稳定下来后,又拿出来给我签,这是今年9月1日的事,还是不平等条款,我拒签后,今日9月6日被公司以这个理由辞退。
我想问的是,综合上述情况,公司应该如何补偿我呢?我提3个问题。第1问,之前将近1年时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是否需要对我补偿?第2问,现在公司以这个理由辞退我,我能拿到什么补偿呢?
《保密协议》不平等的地方我挑重点说一下,公司是甲方,我是乙方
某一条: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某一条部分: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本人注明:工资单上没有这个款项)
某一条部分: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支付五十万的违约金...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某一条: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协议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这项协议对乙方的继承人、接受遗赠者、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等仍然有效,同时对甲方和获得甲方产权的任何组织及其分支机构有效。
第3问:公司现已辞退我,我的工资和补偿金是一起领还是分开领?(劳动合同上写每月工资8日前支付,实际上是次月20日后才支付),辞工单什么时候可以领?
今年公司招了技术经理,公司稳定下来后,又拿出来给我签,这是今年9月1日的事,还是不平等条款,我拒签后,今日9月6日被公司以这个理由辞退。
我想问的是,综合上述情况,公司应该如何补偿我呢?我提3个问题。第1问,之前将近1年时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是否需要对我补偿?第2问,现在公司以这个理由辞退我,我能拿到什么补偿呢?
《保密协议》不平等的地方我挑重点说一下,公司是甲方,我是乙方
某一条: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某一条部分: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本人注明:工资单上没有这个款项)
某一条部分: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支付五十万的违约金...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某一条: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协议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这项协议对乙方的继承人、接受遗赠者、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等仍然有效,同时对甲方和获得甲方产权的任何组织及其分支机构有效。
第3问:公司现已辞退我,我的工资和补偿金是一起领还是分开领?(劳动合同上写每月工资8日前支付,实际上是次月20日后才支付),辞工单什么时候可以领?
2011-09-06 17:30 abc380……(江苏-无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高永峰律师 2011-09-06 17:59
公司辞退你的理由是值得商榷的。你可以就此提起劳动仲裁。我之所以说值得商榷是因为,虽然保密协议是在自愿原则基础上签署的,但是,提出协议也表明了单位的一个态度,即你不签字单位的潜在利益受损后没有保障,那么它宁可承担因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来的赔偿,也不能接受你在以后的某个日子,因为泄密而给单位带来的巨额损失。也就是说,单位辞退你的决定是反复权衡的必然结果。你在拒签的时候,就应该预计到有这样一天的到来。
至于说,不签合同而来的双倍工资问题,且不说新旧两个公司的用工主体有变化,即使是同一用工主体,也存在时效性的问题。
至于说,不签合同而来的双倍工资问题,且不说新旧两个公司的用工主体有变化,即使是同一用工主体,也存在时效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