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老人已去世多年,现在政府返还的老股金应怎样继承?
老人已去世多年,现在政府返还的老股金应怎样继承? 第一,老人已去世多年(1968年),4个哥哥姐姐也都已去世,现仍健在的老五与其兄姐的所有孩子们(即自己的侄子侄女们)在继承政府返还的父母的老股金(1956年入合作社的股金)上的权利是同等的吗?也就是说:已去世的4个哥哥姐姐也还能继承吗?
第二:老人留下的房子一直是老二(1970年去世)的孩子居住,二儿媳先后改嫁两次,第一次几年后离婚,第二次一直持续,去年这第三个丈夫病逝,她本人又回到大儿子家居住。她的大儿子曾在2006年以其母口吻拟好一份遗嘱,带领一名律师到家,宣读之后要求其签了字。内容包括祖父留下的院子由他独占(把五叔的那部分也占过来,五叔不知情),自己的弟弟、妹妹不考虑,继父留下的小院子归弟弟。请问这位“二儿媳”是否还拥有第一任公公遗产的继承权?她是否还有权利处置老人留下的财产?那份遗嘱是否因其已签字就有效?那位离开农村进城的老五对自己父亲的遗产(房产)还是否拥有继承权?
谢谢!
2011-09-06 15:28 xinfei……(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1年09月06日 15时30分
1,已经去世了,不能继承,应当由在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我的补充: 2011-09-06 15:33

如果法定继承人去世了,可以由其子女代位继承。
2,如果遗嘱是真实的,那么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如果遗嘱是不真实的,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儿媳妇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对于遗嘱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鉴定。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2 赵江涛律师  2011-09-06 15:46
可以按法定继承
3 110网律师  2011-09-06 15:55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首先由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儿媳没有继承权。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