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方面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我到底应该获赔多少?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截止日期是2012年12月31日,但在昨天(2011年8月31日)中午接到直属领导通知,说是将我辞退了,近期会有人和我交接,该公司也没有提前通知我,所以搞得我很是突然,问其原因,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所以我决定向该公司所要经济赔偿,我是2009年1月份进入的该公司,到现在已经2年8个月。请问我到底是应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同时,又可以得到2倍的经济赔偿呢?还是只能选择其一呢?还请给我一个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最终得数,谢谢!
2011-09-06 12:20 AZl193(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钱丹律师 2011-09-06 12:58
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没有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这些都有的话,单位应给你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这些都有的话,单位应给你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1-09-06 19:06
补偿金可以计算出来,就是一年按一个月工资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也按一个月计算。至于赔偿金这块,申请有些困难,建议提出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1-09-07 09:21
应该得到三个月的经济补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和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