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递交辞职书不满一个月,老板让我与其签份协议要我三个月内不能不接公司电话,最后一个月工资在三个月后汇 我递交辞职书不满一个月,老板让我与其签份协议要我三个月内不能不接公司电话,最后一个月工资在三个月后汇给我,如果不接他们电话,就有权不发工资给我,请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应吗?签了后他就有权不发我工资吗?我们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
2016-01-28 13:24 雁(广东-东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您好,我在ktv上班,公司归定必须做满三个月才能辞职,否则你做的最后一个月工资不发
1个回复我是一名学生,在大学实习期间,工作半年,辞职后,公司的老板不给我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1个回复您好,我在金融公司做消费贷业务员,公司规定辞职最后一个月工资要押三个月
0个回复公司制度和入职协议上说明三个月内主动离职或者辞职,将扣除一个月工资,是否有效?
5个回复试用期结束后,应不满待遇,向公司提议后,双方不能协议,申请辞职还要上班一个月,那这个月工资怎么算?
0个回复你好在一个饭店上班老板不给工资都拖三个月了,最后给我们写了欠条而且每人少写一千多
0个回复在一公司,在老板拖欠工资,辞职申请以批的一个月内,借个人工资又不批的情况下
1个回复老板拖欠员工工资,我们已经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公司不予理会,还以不发工资为由威胁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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