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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做法是否合法?我能否要回属于自己的钱?
医院做法是否合法?我能否要回属于自己的钱? 是这样的:我所在的是医疗单位要求过试用期后交押金5000元人民币,若想辞职得做完三年后才还押金:若不交每月则从工资扣80元,扣掉的将不会归还。但合同也没规定扣到什么时候止!现已经被扣三年两个月了!今年搞医改,押金调整为2000元,医院归还三千。我问过很多同学他们的医院都没这规定不交押金就扣钱而且还没得还的!我想现押金调整为两千是不是不应该再扣我钱呢?我是否有权要回2560元呢?医院这种规定是否合法?
2011-09-02 03:15 韦应(广西-桂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02 09:09
可以要求退还
交押金属于违法行为,你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无合同约定扣工资也属于违法行为
如有需要可致电桂林莫律师:15577301323
2 110网律师  2011-09-02 10:54
单位收取押金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返还押金。
3 110网律师  2011-09-02 12:10
医院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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