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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叫财产转移吗?我离婚是否得不到属于自己的财产吗?
这种做法叫财产转移吗?我离婚是否得不到属于自己的财产吗? 律师您好:我和丈夫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了四套房屋,丈夫是生意人,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子是丈夫一人还款的。是近我们在离婚我才知道共同贷款购买的四套房子的产权全部转移在他儿子(前妻生)的名下,当时购买四套房子的产权全是写着丈夫一个人的名子,我手上并没有当时购买房子的资料,但我记得购买房子的时间。律师,我离婚真是得不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了吗?
2010-09-12 23:34 张妙(云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吴接赟律师  2010-09-12 23:44
可以主张要求分割该四套房产属于您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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