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拆迁农民自建房屋的问题 我是四川省西充县多扶镇的农民,2008年因为政府在我们那里搞开发建工业园,房屋被拆迁。补偿分还房和自建两种。自建当时赔偿400元左右一平米,说是给我们划拨地基让我们从新修房。但是现在政府为了搞形象工程,要求由他们统一安排。而且自建小区的设计费、街道硬化、小区绿化等等都要所有自建户承担。价格达到800元一平米。我想请问政府这样做合理吗?我们这些农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1-08-31 20:51 745872……(四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尹利兵律师 电话:18201066279 2011年09月01日 10时24分
补偿不合理,显失公平,但老百姓很难独自面对政府强势拆迁,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维权。
2 都燕果律师 2011-09-01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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