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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劳动法方面的问题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劳动法方面的问题 我是福州的,在5月份的时候到一家公司里工作,一直没有签合同,9月6号的时候,我申请辞职,交了辞职信,到9月9号的时候,我去要八月份和九月初的工资的时候,那老板却说:辞职要事先一个月通知。他还要告我违约来着,一个电话就能叫来10几个律师,我这样做要扣一个月的工资,我想问下,老板的这种作法是否合法?
2009-09-10 10:43 chen65……(福建-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9-10 11:00
管理不规范,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有劳动合同,你想辞职,应于30日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是,扣工资没有法律依据。
2 110网律师  2009-09-11 09:18
您好!
【1】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你应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公司;
【2】不管公司是否同意,只要等30日后,你都可以离开;
【3】现在法律已经禁止规定,要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了,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4】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你的工资,而且公司不能擅自克扣你的工资的;
【5】若公司拒绝支付,你收集想证据材料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的工资。
3 110网律师  2009-09-11 09:50
需要提前30日通知,但扣工资违法。建议:向劳动行政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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