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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纠纷
房产继承纠纷 我外婆有5个子女,2男3女。96年之前是与其2个儿子同住在徐汇区一个老房子里,后老房子动迁。动迁时2个儿子谁都不愿意接受外婆与外婆同住,于是我母亲即外婆的二女儿接收了她并且一同分到了一套房子(当时我母亲与我的户口都在老房子里,所以按户口按份额我们一同分得了一套),房主的名字是我外婆。十几年以来外婆一直是我母亲在赡养,每个月就给我母亲500元的赡养费,退休工资的其余部分全在外婆的大儿子处保管。后我母亲用外婆的工龄买下了这套住房,房产证上是我母亲一个人的名字。
    去年底外婆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如今外婆的其余几个子女说这套房子有外婆当时分房子得的5个平方作为遗产,要求我们平分遗产。

问题:
1、这套房子是否构成遗产之说?
2、外婆的遗产包括现金、首饰等应如何分?
2011-08-29 12:12 vivian……(上海-徐汇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8月29日 12时48分
产证是你母亲的名字,房子不属于你外婆的遗产,其他人无权要求分割。其他遗产如现金首饰,若没有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其他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其少分。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8-29 12:15
“房产证上是我母亲一个人的名字。”应该不是你外婆的遗产。
外婆的遗产包括现金、首饰等按照子女个数以及生前抚养人的尽义务多少分配。
3 110网律师  2011-08-29 12:53
1.房屋属于你母亲的,不属于遗产。
2.属于外婆遗产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由配偶、子女、父母平等继承。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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