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你好,父亲借款6万,是用张白纸写的,借条上写抵押房子见证书,有父亲手印,房子见证书已经被债权人抵押了,这样有效吗?借了有5年了,每个月给利息2400元,已经给利息9万元了,借条上 没有写要给利息,这样合法吗?债权人现在要我们还6万元,才能给房子见证书。拒绝偿还,房子能要回来吗?
2016-01-18 22:34 晓峰520(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宋昕律师 电话:13312939595 2016-01-19 12:13
不知道你们是什么房产,这样的借款,我猜对方一定的高利贷公司的,你们不用还贷款的,让对方去法院起诉或者你们也可以起诉他们
2 付成刚律师 2016-01-19 08:33
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不支付利息。不动产抵押,不登记的,没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