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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我家里2010年打的官司,2014年胜诉。法院判两家被告人合计32万,但并没有分开。去追债时两家总是以这个为由,不拿钱。还说是没钱,但是他们两家都有厂子,还开轿车,不可能没钱。法院那边也总是推辞,我们该怎么办?
2016-01-15 21:34 邹俊昌(山东-青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1-16 09:31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执行案件,没有分开就是承担连带责任,两家都有付款责任,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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