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与家政公司在什么情况下构成劳动关系?本人与家政、用户签订三方合同时约定,由用户向家政公司支付费用 月嫂与家政公司在什么情况下构成劳动关系?本人与家政、用户签订三方合同时约定,由用户向家政公司支付费用(含服务费及月嫂工资),能否说明是由家政负责给月嫂发放工资,家政公司属于用人单位?家政公司如果属于中介性质,而非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扣月嫂工资,如果扣了,能否说明家政公司实质履行了用人单位的职能?
2016-01-13 16:48 ask201……()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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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与家政公司在什么情况下构成劳动关系?本人与家政、用户签订三方合同时约定:由用户向家政公司支付费用
0个回复企业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但该如何收集劳动关系证据
8个回复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我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6个回复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中断劳动关系,我要承担经济赔偿嘛
4个回复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公司要支付什么补偿金吗
7个回复你好律师!公司的客观问题与员工解除合同。并且赔偿了费用的。公司也与员工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书
5个回复本人在一家外资公司工作,入职时签订的1年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
1个回复中阶公司能否在不与本人签订任何合同的情况下与就职公司签订半年工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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