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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辞职后,年休假补偿问题
申请辞职后,年休假补偿问题 我在现有单位是2009年10月9日入职的,
本月提出辞职申请,经协商到2011年11月18日辞职生效。
本人工作年限是3年,应该享有5天年休假。
昨天,我与现单位的人事沟通我未休的年假问题。
人事答复:“因为你是本年11月18日辞职,今年未满1年,所以只能给我休4天”。
请问,这个是否合法?
我在网上查过资料,我应该是可以休5天的吧?
我如何维权,谢谢
2011-08-23 12:48 ares44……(江苏-南京)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8月23日 17时33分
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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