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如何保障老人的权益
如何保障老人的权益 2001年,我大哥因致人重伤害,判罚5万,由母亲借钱代交,他06年死亡,我嫂称没钱拒还。现在起诉她还钱,法院会支持吗?过没过时效期?2010年,地被征用,发放了补偿款,大哥的那部分是否可以当遗产让父母继承?是否也要继承债务?现在她住的房户主是我父亲,让其腾房是否合法,如拆迁,此房拆迁款是否有她和孩子的份额?如果房产赠与其他子女,被赠与人是否有权处置此房,让其腾房?
2011-08-22 18:32 420013……(北京-石景山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1-08-22 19:40
1、是否过时效期要看你是否有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2、大哥的补偿款属于遗产,可以依法继承,父母当然具有继承权,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3、 可以让其腾房。此房如果拆迁,要根据具体的拆迁政策决定有无她和孩子的份额。4、受赠人有权处置属于自己的房屋,可以要求她腾房。如需进一步解释或帮助可以联系我
2 李同红律师  2011-08-22 20:12
证据很重要,建议找律师面谈。
3 孙新律师  2011-08-22 22:16
可以起诉,没有过时效;
父母可以继承你哥哥的遗产;
需要继承相应的债务额
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4 赵亮律师  2011-08-23 09:24
1,属于大哥生前个人债务,可以要求嫂子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没有过诉讼时效,可以到法院起诉。
2,补偿款在大哥去世后发生,不是遗产
3,房屋如果登记在你父亲,可以要求嫂子腾房,与谁是户主无关,要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拆迁款是否有嫂子和孩子的份额,要看拆迁政策是按什么补偿的。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