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纠纷 我8月1号签的转让合同,当时没有见到房东。事后才知道我的上家和房东签的合同,是不允许转让和出租的的。如今两家交涉未果,原房东因没有得到转让费,心有不甘,要将其房屋强制收回,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是不是也违法了?》
2011-08-22 13:28 289378……(河北-邢台)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8-22 13:33
如果房东收回房屋 你可以要求你的上家退回你所缴纳的费用,并且赔偿你的损失。
2 贾金勇律师 2011-08-22 13:37
你可以要求向你出租的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3 孙新律师 2011-08-22 14:42
你可以要求向你出租的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4 孙新律师 2011-08-22 15:42
你可以要求转让方归还转让费并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起诉解决,欢迎来电详询,邢台律师-王振奎,河北甲信律师事务所,邢台市冶金北路486号律师楼二楼2001室
5 梁会朝律师 2011-08-22 16:59
据你所述,你没有违法,是你的上家违约,房东可以收回房屋。
6 孙新律师 2011-08-22 19:51
您好!其实转让方是没有权利转让的,你在与其签订合同时,疏于审查,那么此时业主不予追认,该合同及为无效,转让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要求返还转让金,赔偿损失!
7 孙新律师 2011-08-22 21:05
根据你的介绍,合同可能无效。建议详细介绍或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