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的咨询 我家原有平房,是连在一起的 ,两兄弟各分二间,我在1987年时在别处另批宅基地,现已建新房。而原有的房子,批文上已注明拆除但是因父母的居住问题,我就拆除了一间,想留一间给父母住,当时土管和村里的领导也是默认的。如今我兄弟也已另挑别处宅基地,要把他的两间和我现在存在的一间一起拆除,不知道这事是否合理,我的意思就是想保留这一间房
2011-08-19 10:12 舟山人(浙江-舟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8-19 10:23
可以保留
2 李同红律师 2011-08-19 10:32
可以保留
3 陈晓云律师 2011-08-19 10:49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