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追究侵权责任? 我租门面房2012年到期,房主称卖了但给我没有任何赔偿和结算,新房主今年2月就强行将我正营业物品搬出,有110录象为证,并当日换我店锁至今,我的所有东西都被对方控制,给我造成无法经营和生活不便,请问新房主(4月才办理房产登记)有刑事责任吗?我该如何追究呢?民事又如何追究?
2011-08-17 13:30 GnX4931(江苏-徐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08-17 13:38
你可以起诉要求原房主和新房主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1-08-17 13:38
1、如果新房主控制你的财产,直接造成物品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就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办,追究新房主的刑事责任,即故意毁坏财物罪。
2、“换我店锁至今,给我造成无法经营和生活不便”这种情况,收集证据就可以直接起诉法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2、“换我店锁至今,给我造成无法经营和生活不便”这种情况,收集证据就可以直接起诉法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