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究他的责任 和他于2010年腊月认识,今年4月12日领取的结婚证,期间他曾以各种理由向我家里借钱,共计5万元,没有打欠条(他说打条,钱到手后却不写),到5月20日,我和他关系恶劣,向他要钱,他不承认,我应如何追回欠款
他曾经3.4次出手打我,去年夏天曾有一次被他打流产,我应如何追究他的责任
他曾经3.4次出手打我,去年夏天曾有一次被他打流产,我应如何追究他的责任
2011-05-22 12:01 leilei……(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5月22日 14时53分
你好,你可以采取录音的方式让他承认借款的事实,对方有家庭暴力,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起诉一般在被告所在地,如果你能够证明,你们在结婚后一直在一起生活在廊坊,你可以在廊坊起诉,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1-05-22 14:31
你好,可搜集证据有你父亲起诉要求偿还欠款,对家庭暴力可以报案解决,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可提起离婚诉讼
3 吴君瑜律师 2011-05-22 12:04
1、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了,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因家庭暴力的损害赔偿;
2、可以收集其它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然后向法院起诉。
2、可以收集其它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然后向法院起诉。
4 李艳波律师 2011-05-25 11:25
如果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可以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他向你借的钱,他不承认,你可以通过录音或者其他证据证实,对方存在家庭暴力,你仍然需要有证据能够证实,例如有报警或者其他人的证明,详情可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