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员工1998年进入公司上班,2000年与公司签订了10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12月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签合同,2011年7月,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的制度被辞退,现该员工认为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赔偿2倍工资,请问公司应该支付这笔赔偿吗?需要赔偿的是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的双倍工资吗??
2011-08-16 15:08 jasmin……(重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6 15:10
支持双倍赔偿的
2 罗远水律师 2011-08-16 15:13
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2011年1月至7月。
3 张宰宇律师 2011-08-16 16:15
该员工的主张一般不会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