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最新劳动法辞退,单位应该如何补偿? 我在佛山某公司工作6年多,老板突然说公司效益不好,把公司部分业务关闭,并突然把我辞退,从开始至今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才刚开始买社保两个月,应该有什么补偿,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2011-08-16 10:20 CXZJEN……(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8月16日 10时52分
1、公司如果在2008年1月月份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你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的双倍工资。但这个要求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视为你与公司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没有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了。
2、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你在职期间的社保。
3、如果公司部分业务关闭而辞退你,你可以压怄气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已经工作六年半以上,就应该支付你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视为你与公司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没有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了。
2、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你在职期间的社保。
3、如果公司部分业务关闭而辞退你,你可以压怄气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已经工作六年半以上,就应该支付你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 秦步基律师 2011-08-16 11:19
应该给你N+1经济补偿金,即七个多月的工资。有需要,可以找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