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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未到,屋主要收回铺面,我应该追讨所有的损失吗?
租期未到,屋主要收回铺面,我应该追讨所有的损失吗? 我是2010年10月份与屋主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期3年。合同里没有提到如果甲方或乙方违约,应该做出什么样的赔偿。现在因为租金上涨,屋主要求我把铺面还给他,说可以赔偿我装修的费用。可是我还有差不多7万元的货,没有了铺面,我这些货就无法处理呀。请问我可以要求他赔偿货物方面的损失吗?
2011-08-13 15:40 TFX9223()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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