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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期未满,拖欠房租,联系不上房客,房东想收回房屋,应该怎么办?
住房租期未满,拖欠房租,联系不上房客,房东想收回房屋,应该怎么办? 2010年11月10日,房东通过网络联系到目前房客,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住房出租合同,规定房客提前支付后3个月的房租,并按照惯例房东收取了1个月的押金。2011年8月10日,按照合同规定房客应该缴纳后3个月的房租,但是房东一直无法联系到房客,亲自上门数次也没有找到其本人。
目前房东希望收回住房,请问应该怎么做?并且在采取相关措施时有无时间方面的限制?比如要1个月之后才报警或怎样?
感谢您的回答与帮助!
2011-08-13 08:31 t1zhon……(上海-闸北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3 09:54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已构成违约了
2 李同红律师  2011-08-13 10:46
向法院起诉对方违约
3 高永峰律师  2011-08-13 11:01
你们签的合同中对这种情形是如何约定处理的?如果约定了房东可以收回房屋的话,你可以收回房屋。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你只能等合同到期一并提起违约之诉了。
4 110网律师  2011-08-13 15:59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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