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你好,我有个朋友因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现在在看守所,他是受他老板的指使的,因为他的老板欠人工资,人家去他公司讨薪,他就叫我那个朋友叫上几个人去赶讨薪的人走,混乱当中有一个人用刀把杀死了一个民工,请问,在这个案当中,我的朋友也属于主犯吗?他的刑期一般会有多长?
2011-08-12 21:48 pjy122……(广东-清远)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叶庚清律师  电话:13911080234  2011年08月12日 21时53分
应该不会是主犯。按法律规定,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属于从犯则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2 孙新律师  2011-08-13 10:50
属于主犯,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 110网律师  2011-08-13 11:42
你好!

用刀杀人可能只是某特定施害人的个人行为,与其他人无关。

你朋友如果没有与该持刀的施害人达成犯罪合意的,不应以故意伤害罪的共犯论处。

因此,你的朋友可能是无罪的。

在刑事追诉过程中,积极赔偿是从轻处罚的情节之一。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开展无罪辩护,争取从轻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1-08-13 22:08
一般是认定主犯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死刑,无钱赔偿,会适当重一点。
5 孙新律师  2011-08-14 08:42
积极赔偿可以减轻处罚,但无力赔偿并不会加重处罚
6 110网律师  2011-08-14 11:44
你好!建议你朋友的家属找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下一步进行罪轻或者无罪的辩护。
7 110网律师  2011-08-16 09:30
如果故意伤害的实施者,也是主犯。如果老板与受害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的话,能很大程度的减刑。
8 110网律师  2011-08-18 00:25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请详细对照以上条件,如果你的朋友或亲戚被羁押,符合上述条件,可以聘请我们申请取保候审。电话:13822292261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