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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合同没有公正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购房合同没有公正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的姐姐是一名乡村医生,在乡镇上开了一个药店,由于申请办理了医保定点,所以最近刚买了两间店面房,总价是18万,双方协商好了,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完成了付款交易(一次付清)。在卖方确定收到付款后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此合同是双方协商自拟的合同,大意是我姐姐给对方多少钱,对方两间屋的所有权归我姐姐,且并没有注明违约项,也没有进行司法公证。没过一天,卖方后悔,将购房款又打回我姐姐的账户,并说房子要再商议下看卖不卖,请问此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我姐姐很想要买那两间房,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能不能通过司法部门解决?如果卖方坚持不卖,或者要涨价,这样算不算违约?如果算违约,我姐姐大概会得到多少的违约金?
2009-08-28 22:12 zhangm……(江苏-南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8月28日 22时22分
你们可以不同意对方悔约,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对方拒不履行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也可以同意解除合同,由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没约定违约金额,只能要求赔偿已付款的利息损失。
2   2009-08-29 11:35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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